2006年11月17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六版: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违章作业身体受伤能否请求工伤赔偿

  李先生问:
  我因违章操作,在装卸货物时左手臂骨折了。我向企业提出工伤申请,但领导认为我的受伤是由于自己的过错造成的,不给予我工伤保险待遇。请问:我能请求工伤赔偿吗?
  本报作答:虽然损伤是由于你违章作业造成的,但并不影响工伤的认定,你应当享有工伤保险待遇。
  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14条规定: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,应当认定为工伤。只有职工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规定,醉酒导致伤亡、自残或自杀的才不得认定为工伤。工伤保险条例实行的是用人单位无过错责任,不考虑劳动者是否有过错。